真金白银花样“留人”“逆向招工”提前破局******
春节将至,一场没有硝烟的“招人”“留人”大战已在佛山企业悄然打响。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春节前多家佛企纷纷发放坚守岗位奖、返职补贴、路费补贴等稳岗礼包,用真金白银留人留工。更有佛企已率先跨省“逆向招工”,提前打响了招工“第一枪”。春节后,过百场现场招聘将在佛山紧锣密鼓地开展,预计对外发布超2万个就业岗位。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冯嘉敏 通讯员麦恺文
订单排到4月
多家佛企率先跨省“逆向招工”
新年伊始,总部位于佛山顺德的家电企业格兰仕开启了“开年就是冲刺”的模式,目前该公司的外贸订单已经排到了4月份。其中,微蒸烤产品、洗碗机等健康家电产品依然是订单主力,带空气炸功能型的微波炉也成为订单的新增长点。
为了确保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保障高效供应,在今年春节更大规模的工人“返乡潮”到来之际,2022年12月,格兰仕率先在全国“逆向招工”,参与广东人社部门组织的招聘活动,奔赴广西贺州跨省区对接用工,同时也在茂名、肇庆等地开启前期招聘宣传活动,提前打响招工“第一枪”。
“为了让更多务工人员及时、 全面了解企业信息,我们的招聘专项工作组直接下沉到乡镇一级,在广西劳务输出密集区域展开招聘宣传,形式包括与当地村委建群联动、招聘宣讲,由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一对一解答。”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春节后,格兰仕还将全面启动2023年大招聘工作,面向社会推出数十种技工岗位,首批计划招收5300人。
多家佛山企业也纷纷“抢跑”起来,提前为春节前后生产经营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源。2022年12月30日在佛山举行的助企纾困专场招聘会上,27家企业共提供了4559个岗位,涵盖一线普工、装配技工、测试工程师等岗位,共吸引了10190名求职者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应聘。
紧接着,1月11日-14日,佛山人社部门抢抓节前务工人员的返乡时点,组织三家用工体量大的佛山企业到甘肃省陇南市参加现场招聘活动,提供冲压工、丝印工、压铸工、装配工等岗位,招聘人数超1200人。现场有130名务工人员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有参会企业表示,这些节前招聘活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节后招工难题。
“稳岗留工”礼包
佛企“用薪”也“用心”
在“逆向招工”的同时,佛企更是想方设法“留人留工”。
提升薪资和个人成长空间,是企业提升人员留岗率的不二法宝。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LED及其应用产品的企业,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刘静宇告诉记者:“作为制造业,在2022年大环境不是特别好的情况下,我们还是不断完善薪酬增长机制,福利待遇有所提升,并发放了年终奖。”同时,企业打通职业发展渠道,让员工在职业发展上有“盼头”。得益于一系列组合拳,刘静宇透露,目前公司约有4000名员工,预计春节后的返岗率会比较高。
春节“稳岗留工”,佛企“用薪”也“用心”。记者了解到,广东星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智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佛山重点企业,纷纷发放如带人补贴、路费补贴、返职补贴、夫妻住房补贴、坚守岗位奖、准时到岗奖等多个稳岗礼包,用真金白银提前留人留工,努力形成“老乡带老乡”的稳岗机制,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促成企业与员工的“双向奔赴”。
其中,有顺德企业对春节留守的7-8级员工提供福利:除夕到年初三将安排班车送员工往返顺德大良购物、游玩,除夕到年初三留守员工还可在公司饭堂免费就餐。为了鼓励员工节后返职,该企业还将对春节后正式开工三天内返职的7-8级员工给予返职补贴,并对1月26日-3月5日期间返职和入职的老员工和新员工补贴车费200元/人(需返职/在职满1个月)。
此外,佛山市总工会已全面启动“情暖劳动者·喜粤过大年”新春系列活动,送出4500份“年夜饭”礼包、近6000份年货慰问包。其中,暖心“年夜饭”礼包用于慰问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企业异地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医务工作者等。
节后“重头戏”
佛山全市集中开展过百场现场招聘
“重头戏”还在春节后。据悉,为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顺利返岗,佛山人社部门将学习借鉴往年好经验、好做法,提供“点对点,一站式”劳务协作地区务工人员免费接送服务,省市两级预计组织专列(车)不少于10班(次)。
节后招聘会更是重中之重。春节后,佛山人社部门将集中开展100余场现场招聘活动,10场直播带岗系列活动,对外发布超2万个就业岗位。
目前,佛山人社部门已在佛山人才网上线“春节企业用工服务专题页”,广泛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将为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招聘活动。招聘形式也将与时俱进,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本地招聘和外地招聘相结合,为重点企业提供直播带岗、专人对接等服务,多种形式满足企业的招聘需求。
在节后用工高峰期,佛山人社部门还将组织企业“走出去”帮助解决用工问题,统筹五区奔赴黔东南州、广西、云浮等劳务协作地开展系列招聘活动,重点吸纳生产一线工人。
“我们的订单情况还不错,年后将会到黔东南州,在当地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开展招聘,计划招700-800名一线技术工人。”刘静宇表示,除了现场招聘,公司还鼓励老员工内推新员工,并设立了具有吸引力的推荐奖。“与很多公司只发给老员工不同,我们对新老员工都有奖励,加起来最高可达2500元。”
破解“用工难”
校企共育技能人才
岁末年初,既有企业“招工难”,也有求职者感叹“找工难”,这背后是劳动力供需的结构性错位。在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的佛山,解决这一矛盾显得尤为急切。
近日出炉的2022年四季度“佛聘发布”报告显示,从求职者文化程度的供求来看,职高/技校/中专学历求职者的求人倍率最高,达到了2.26,反映了佛山作为制造业大市,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比较旺盛。
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正是对技能人才求贤若渴的企业之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我们在佛山形成了智能制造的生态体系,对机电类、自动化、数控类、工业机器人等专业的技能人才需求非常大。”
深化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有助于院校培育更适销对路的技能人才,破解部分企业用人短缺的困局。对此,刘静宇表示,国星光电较早在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方面开展了探索,目前效果显著,不少研发岗位人才就是从大专院校招聘进来的。
同样重视技能人才培养的还有格兰仕。通过协同培养、名企跟岗、现代学徒制、格兰仕订单班等人才培养项目,格兰仕展开了多元化的校企合作,积极融入教学与管理工作,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最优资源保障,提升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和时效性。2022年,共有1946个技校实习生在格兰仕接受了体系化的技工职业教育与实践培训。
截至2022年底,佛山全市拥有接近120万技能人才。佛山正从政府、企业、学校、社会等多个层面,持续推动技能人才精准培养,加快建立从技校生到产业工人再到技术领军人才的成长成才梯队,为推进“制造业当家”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